这是一座有纪念性的建筑,是新中国成立后典型的剧场建筑。
剧院由原鞍山市胜利会堂升级改造完成,总建筑面积12767平方米。
观众厅是剧院的核心所在,占地1116平方米,纵30米,横30米,钟形池座,挑出式楼座。
观众席1166席,池座795席,楼座371席,镜框式台口、箱型舞台,设主台、侧台及后台,设分块隐藏式可开启乐池。
设光桥两道、声桥一道,用马道连通光桥、声桥及楼梯通道。
标高1.37米连接前厅主入口,标高0.00米连接侧厅贵宾室,标高6.75米连接二层办公区,舞台区地面标高-0.12米。
剧院舞台机械、灯光、音响系统等设备均按照国内一流标准配置,能够满足国内外各类高水平的舞台表演艺术形式
的各类作品,同时也可兼顾大型综艺晚会、小型演唱会等各类表演需要。
在观众厅之外的公共区域设置了公众休闲区、文艺展示区、票务服务区、贵宾厅、咖啡厅、存衣处等辅助公共设施,
最大限度满足观众的使用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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